2010届毕业生:
为保证同学们顺利就业,根据目前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及国家政策的有关要求,现将就业过程中毕业生须关注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:
1、目前已进入毕业生求职签约的高峰期,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请务必重视就业工作,抓紧时间落实单位,切勿因思想上的不重视而错失就业机会;
2、据了解,目前国家人事部的用人指标已经下达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(包括社科院),有意应聘相关单位(包括留所)的毕业生请尽快与意向单位进行联络;
3、随着社会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,毕业生求职难度不断增加,希望同学们理性地进行个人职业定位,适时调整就业期望值,在关注北京地区招聘单位的同时,也要关注京外地区的招聘信息,尽量避免选择上的单一化;
4、根据国家政策的有关要求,本年度上报就业计划的期限为5月下旬,需要就业的同学务必于5月20日之前与用人单位完成签约手续,并将《就业协议书》第一联交至就业指导办公室;
以上内容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,请同学们给予重视,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对待,如有特殊情况,请及时与就业办进行沟通(电话:64755408),以免影响到大家的顺利毕业。
特此通知。
就业指导办公室
2010年3月15日